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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省大氣辦印發的《河北省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達標治理工作方案》提出,實施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(VOCs)達標排放限期治理,實現全省重點行業VOCs排放穩定達標、排放總量明顯減少,促進區域空氣質量持續改善。根據方案,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、不能達標排放的企業,自2017年1月1日起,一律停產整治,治理達標后方可恢復生產。
什么是揮發性有機物(VOCs)?
揮發性有機物(VOCs)是PM2.5的前體物。根據方案,我省治理VOCs的重點包括醫藥制造、石油煉制、石油化學、有機化工、煉焦、鋼鐵冶煉和壓延加工、木材加工、家具制造、交通運輸設備制造、表面涂裝、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。其他工業行業和餐飲油煙、汽車維修、服裝干洗等生活服務行業,也要對照相關排放標準,采取控制措施,加強監督管理。
各地要全面開展VOCs排放摸底調查
方案要求,各地要全面開展VOCs排放摸底調查,并在“河北省重點行業VOCs污染防治綜合管理系統”平臺建立本轄區VOCs排放清單及污染治理臺賬,安排部署本轄區重點行業達標治理,從源頭控制、廢氣收集、末端治理及綜合利用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,實現達標排放。
加強建設項目監督管理
加強建設項目監督管理,對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或環評未經批準的涉VOCs排放建設項目,當地環保部門要責令其停止建設或生產。對嚴重污染環境、浪費資源能源、工藝裝備水平和產品附加值低且不具備治理經濟可行性的落后產能,依據有關規定予以淘汰取締。
明年起對排放企業定期監測
自2017年1月1日起,我省將對VOCs排放企業開展定期監督性監測,重點監控企業每半年進行一次,其他企業每年進行一次。監測結果及在線監測數據作為環境違法處罰、排污費征收、排污許可證發放等的重要依據,我省將逐步建立VOCs排放總量控制、環境執法、排污收費和排污許可等制度,形成監管長效機制。
方案明確,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是本轄區VOCs污染防治的責任主體,各地重點行業VOCs達標治理完成情況,作為省對各市大氣污染防治年度考核評估的重要內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