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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久前,靖江工商局接連端掉兩家“地溝油”加工黑作坊。然而,受執法權所限,工商部門無法追查這些“黑心油”的去向。有市民擔心,其中部分“地溝油”有可能流向食品市場,被一些飯店所使用。 案例一:土作坊偷煉“地溝油” 案例二:被貼封條也不“停產” 工商部門:*追查尚有難度 市民擔心:抽查飯店難保無遺漏
凌晨,在靖江城區一家酒店內,張老漢挪開下水道的蓋子,一陣惡臭撲鼻而來。下水道里漂著厚厚一層褐色油狀物,那是清洗碗碟后的油脂、洗潔精及飯渣的混合物。張老漢用大勺一點點地把油狀物掏出來,倒進身旁的鐵桶。幾個桶都盛滿了,他便駕駛電動三輪車返回加工“地溝油”的土作坊。隨著車子的顛簸,帶著濃烈酸臭味的泔水灑了一路。
土作坊隱蔽在張老漢的責任田里,周圍是大片的油菜花和麥子,不易被發現。土作坊分成操作間和儲存間,中間由一條田埂隔開。操作間極其簡單,一口直徑為1米的方磚池,四周被熏得黑漆漆的,池子東南角有根管子,下端接一只大桶。點上柴火,張老漢將泔水倒入池中。一小時以后,浮渣漂浮的泔水臭氣蒸騰,直往外冒泡。油泡越來越多,張老漢打開管閥,醬色的“地溝油”流入桶內。
張老漢每兩天去趟酒店,每次能帶回500斤左右的泔水混合物。燒煮后,他能得到近200斤的“地溝油”。至于油的去向,張老漢稱,由他兒子處理。
張老漢的土作坊位于靖江濱江新區某村,沒有任何證照手續。3月底,這一窩點被靖江工商局查處。
4月10日,記者隨靖江工商局的執法人員來到該市斜橋鎮六助村的徐某家。站在小院門口,記者就聞到刺鼻的臭味。門前停著的一輛面包車,那是徐某用來裝運飯店泔水的。幾天前,工商執法人員接到舉報,已經取締該作坊,并貼了封條。
然而,當執法人員再次來到徐某家屋后的“地溝油”加工車間時,里面依然“熱火朝天”。
近30平方米的工作間,由石棉瓦搭建而成,地上積了厚厚一層油,粘鞋。骯臟不堪的鍋臺上,泔水已經開鍋,臭氣蒸騰間,赭色的油泡汩汩上翻,油煙嗆得人睜不開眼。鍋臺下方,30多只大鐵桶繞墻依次排開,雜色的桶身上污跡斑斑。
記者看到,從一只桶內撈出的“成品油”很像飯店里吃剩的酸菜魚湯汁,煙火味較濃。湊近桶口往里看,混濁不堪,米粒、菜葉等清晰可見。作坊后面,徐某挖出兩個長3米、寬2米的深坑,坑內已被煉油后的灰黑色渣滓填滿。記者注意到,坑周邊的麥苗矮小枯黃,有的已枯死。
現場操作工說,他每天的工作就是把沉淀好后的泔水撈到大池子里煮。高溫熬煮后,油、水分離,他再用一只小桶將浮在上面的油舀出來,用紗布簡單過濾,然后裝到靠墻的大桶里。
經營作坊的徐某說,他見“土法煉油”操作簡單、來錢快,便到城鄉飯店、酒家收來泔水,在自家屋后支起爐灶“煉”起了油。對于油的用途,徐某含糊其辭,宣稱他才開始加工,油的數量有限,“成品油”被一個江陰人買走了,具體去向他也不清楚。
泰州工商局辦公室一負責人介紹,對于“地溝油”作坊,工商部門僅能以無證無照予以取締,然后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。既無法查究油的去向,也沒有辦法*斷其“根”。
據介紹,近兩年來,泰州工商也查處過類似的地下作坊。這些作坊大都以家庭為單位,規模小,設施簡陋,只需用磚頭壘個灶,支個大鐵鍋就可以了。一旦被取締,找個更為隱蔽的地方就可以重新開張,流動性*,徹查相當困難。目前,工商部門只能依靠舉報,發現一個,查處一個。
此類案件能否移交*部門立案偵查?工商部門有關人士表示,目前泰州還沒有發生移交的案例。
案件移交有相應的立案標準,包括當事人生產、銷售的金額,有無造成人員中毒等。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,當事人生產、銷售金額達到5萬元,就可以移交*部門立案偵查;如果導致人員中毒,*部門則可直接介入調查。根據其他城市徹查的經驗,“地溝油”利益鏈間通常是現金交易,一筆就是一筆,沒有賬本,也沒有所謂的購銷合同,因此金額上基本無法累加,給取證帶來相當大的困難。
有市民建議,對“地溝油”,相關部門應該特事特辦,一旦發現線索,立即聯合執法,*追查,杜絕其進一步流通。
為防止“地溝油”混入市民餐桌,工商部門對油品流通領域實行定期、不定期檢查制度。檢查時,商家必須提供進貨賬目,包括進貨渠道、數量等內容,確認其油品的來源,如出現有嫌疑且不能出示的,執法人員將對其油品進行抽樣化驗,以確定真偽。
市民到飯店就餐存不存在“地溝油”隱患?泰州市衛生監督所副所長浦政軼說,自去年年初開始,他們就對全市大大小小的飯店進行油品等索證專項檢查。飯店里所有的用油必須持有“身份證”,提供不出的就是“黑戶”,就要被封存,接受專業檢測。這樣的檢查,他們每個季度都會進行,檢查時實行抽查制。到目前為止,還沒有發現“地溝油”流向餐桌的現象。
就餐時,很少有消費者留意油的質量,多數人也分辨不了“地溝油”與油的差異。蓮花二區徐認為,雖然工商、衛生部門在查處“地溝油”的生產、使用上做了大量工作,但畢竟只是抽查,難免會有遺漏,并不能確保飯店使用的油品*沒有“地溝油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