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飯店未安裝油煙凈化設備zui高可處5萬元罰款,芙蓉區*隊員不以罰款為目的,在迎賓路上一家酒店遲遲沒有整改的情況下,一個月內多次上門協商。近日,該酒店終于承諾整改到位。
7月15日,芙蓉*大隊特勤中隊接到市民舉報,稱迎賓路一家酒店油煙擾民,執法人員立即趕到現場進行勘查,發現油煙是先排入下水道,再通過電梯井邊安裝的管道排出。主要原因是沒有安裝油水分離器和凈化油煙、無害排放設備,不能做到對地下管道的無油排放。執法人員立即給酒店下達了《限期整改通知書》要求其立即停業整改。
但由于安裝油煙凈化器,改變排油煙管道位置,需要近30萬元,酒店遲遲沒有按要求整改。近日,芙蓉*大隊邀請酒店、物業公司負責人和業主代表共14人召開了協調會,經過多輪協商,酒店zui終答應按要求安裝油水分離器、油煙凈化器,改變排污管道位置,實現對地下管道的無油排放。
芙蓉*大隊常務副大隊長喻鵬飛介紹,本月初至今,該大隊聯合工商、文化、衛監、環保部門對全區市民投訴多,噪音、油煙擾民五小門店進行集中整治,共取締油煙擾民餐館27家。《長沙市城市管理條例》實施后,對餐飲業油煙排放做了明確的規定,凡在市區范圍內從事飲食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使用電、柴油、煤油、燃氣等清潔能源;有固定經營場所的應當安裝油煙凈化裝置,并保證油煙達標排放。對油煙污染附近居民居住環境,拒不改正造成嚴重后果的,*部門除限期改正外,可以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。近期,芙蓉*將開展油煙擾民集中整治,市民可84712661反映。